好消息,企业注销流程大大简化,国家税务总局新政策《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不仅大大减轻了会计人的工作量,对企业来说也更加方便了,另外两类企业可以直接注销了。
好消息,企业注销流程大大简化,国家税务总局新政策《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不仅大大减轻了会计人的工作量,对企业来说也更加方便了,另外两类企业可以直接注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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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注销公司流程大变!国税总局宣布,这两类企业可以直接注销!
好消息,企业注销流程大大简化,国家税务总局新政策《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不仅大大减轻了会计人的工作量,对企业来说也更加方便了,另外两类企业可以直接注销了。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这两类企业可以直接注销!) 二、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
(一)简化资料。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和个人身份证件。 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9月18日 在政府的扶持政策下,工商注册流程越来越简单化,新设立的企业也越来越多,但是也有很多企业经营不下去,不了了之,所以今天给大家总结注销公司的相关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一公司注销的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二公司注销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依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公告终止公司。 1、依法成立清算组;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 3、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6、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 7、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一公司注销先税务后工商 到税务局办理注销的企业,分为未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非一照一码纳税人)和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一照一码纳税人)两种纳税人。 非一照一码纳税人:一定要带上税务登记证的正副本,带着公章到填写表格 一照一码纳税人:带好业执照的原件、复印件,带着公章填写表格。 1、有结存发票(含所有发票)的纳税人,需要先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未使用的发票,携带作废发票到发票窗口验旧缴销;若发票已经全部填开使用,也需要先到发票窗口验旧发票。 2、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的纳税人在操作完上一步骤后,需要抄税(当月数据),然后填写《注销企业防伪税控设备登记表》, 3、综合窗口注销报税后,纳税人需要到信息中心注销金税盘或税控盘。 4、以上步骤操作完以后,准备注销前需要填写的各种表单,填写完毕以后到综合窗口办理: (一)增值税申报表: 1、个体户: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填报说明:上季度已申报的只填写本季度的申报表即可;上季度未申报的需要填写上季度以及本季度的申报表。 2、个体户一般纳税人: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填报说明:上月份已申报的只填写本月份的申报表即可;上月份未申报的需要填写上月份以及本月份的申报表。 3、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填报说明:上季度已申报的只填写本季度的申报表即可;上季度未申报的需要填写上季度以及本季度的申报表; 4、一般纳税人企业: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填报说明:上月份已申报的只填写本月份的申报表即可;上月份未申报的需要填写上月份以及本月份的申报表。 (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二特别提示: 未完全办理完注销流程的单位,应在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进行纳税申报。如果企业存在以下未办结事项,一定要及时处理完毕,不然无法顺利办结注销清税流程 (1)存在未申报、欠税信息; (2)纳税人存在未验旧的发票; (3)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未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 (4)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未完成企业所得税清算; (5)存在未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的; (6)存在多缴(包括预缴、应退未退)税款; (7)存在未结报的税收票证; (8)存在报验项目登记未核销; (9)存在其他应结未结事项。 税务办理完毕后,拿到税务出具的《注销税务通知书后》到工商,去工商办理之前要登报注销公司公告(一般登报满45天后再去工商办理注销登记) 1、到工商先填写注销登记 2、再填写注销备案:公司备案登记表: 3、股东会决议;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 关于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决议 4、报纸公告原件 5、清算小组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国地税注销证明 三适应简易注销的企业范围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业、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或者终结宣告破产的企业也可以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4、营业执照正、副本。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者动产抵押等情形; 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股东之间存在纠纷并书面请求不予注销的; 第三方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未处理完结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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